- 营业执照已经注销名下商标能转让吗?
- post time : 2019-03-22
有申请商标的主体一般是企业营业执照、个体户营业执照或者个人。当商标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时候,商标的转让是不受营业执照注销的营销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发生改变(姓名为曾用名),在商标转让的时候也会被要求补正,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相应户籍证明提交至商标局。
当商标是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申请的情况下,注销营业执照相当于商标的注册人不存在了,商标要转出就相对复杂了。
第一,如果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的,则需要在营业执照注销后一年内提供注销证明和向主管机关备案的清算报告来决定商标归属,否则成为“死标”。
第二,如果碰到商标注册人是个体工商户,但是个体户已经注销的情况,名下商标再想转出建议可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进行尝试。
个人名下注册,需要提供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执照。只有身份证的个人是不能注册商标的,必须提供个体工商户执照。那么个体工商户执照只是证明这个申请商标的个人合法经营的一个手续。
个体工商户名下是不能够注册商标的,它不能够成为商标申请人,能成为商标申请人的是这个个体工商户执照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第我国《商标法》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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